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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资委启动外部董事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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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09-10715
  •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贵州省国资委启动外部董事试点工作

 

    2月13日上午,省国资委举行首批外部董事聘任仪式,向聘任的6名外部董事发放了聘书。这标志着我省建立外部董事制度的试点工作正式展开。
    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而董事会建设又是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建立外部董事制度,有利于实现董事会成员结构的优化和互补,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年来,省国资委把加强董事会建设,推进外部董事工作,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作为工作重点,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一是认真谋划外部董事试点工作,引入外部董事制度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2008年省国资委在党委工作要点中提出“建立外部董事试点工作,向1-3户企业派出外部董事”的要求,并组织人员专门赴省外开展调研,学习国务院国资委和其他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着重选聘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决策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领导及专家学者作为外部董事人选,这次选聘的6名外部董事主要来自中央在黔企业和省属企业退休下来的领导人员以及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二是从制度建设入手,大力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对外部董事的任职条件、选聘程序、职责权限及日常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三是理顺出资人与董事会的关系,建立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省管国有企业董事会每年要向省国资委报告董事会年度工作情况,包括公司战略与规划落实情况、公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等,推动省国资委对试点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入手,将从组织层面逐步解决董事会与经理层人员高度重叠问题,使决策层与执行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这次开展外部董事试点的企业有3户,分别是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这3户企业外部董事的人员,都是经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和省财经学院推荐出来的财务、管理、生产、营销等方面专家,多数同志都曾经担任过企业领导职务,具有十分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下一步,省国资委将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的规定,充分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认真总结外部董事试点工作经验,紧密结合我省国有企业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为实现我省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卢守祥、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曾长明、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谢谦、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继明、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陈秋贵、贾庆祥、席卫普同志,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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