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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资委201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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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12345
  •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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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贵州省国资委2017年工作要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市(州)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会议精神,制定贵州省国资委2017年工作要点。

一、抓好运行调度,保持生产经营较快增长

1.强化预算管理,指导企业合理制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审核批复后督促企业抓好落实。(责任处室:财务收益处)

2.强化财务动态监测,定期跟踪了解和分析掌握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财务分析的精准性预判力。(责任处室:财务收益处)

3.完善财务预算与考核分配联动推进机制,继续将生产经营完成情况作为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和薪酬考核的主要内容,不断改进和完善经营业绩考核方法,强化考核激励约束。(责任处室:考核处)

4.强化市场形势研判,加强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预测分析,指导企业跟踪市场变化、关注价格走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的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有关困难问题。(责任处室:运行处)

5.坚持省国资委领导班子督导联系企业制度,组织开展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督查,定期赴企业开展生产经营督导。配合做好工业“百千万”工程、“9+1”双服务等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运行处)

6.协助建立监管企业煤电联动、水火互济保供机制,增强电煤保障能力(责任处室:运行处)

二、深化提质增效,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益发展

7.制定下发深化监管企业提质增效工作通知,指导企业制定深化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组织企业签订提质增效目标责任书,做到目标指标到岗、任务到人。(责任处室:运行处)

8.指导企业严控成本费用,全力压降“两金”规模,力争营业成本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严控人工成本,坚持经济效益与企业工资总额相挂钩、企业用工总量与人均效益指标相挂钩,强化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管控,加强企业员工总量调控。(责任处室:财务收益处、考核处)

9.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严格预算控制和制度执行,严控费用支出,促进成本节约。(责任处室:考核处)

10.进一步摸清监管企业管理层级情况,指导监管企业缩减法人单位和压缩管理层级,今年完成40%以上工作任务,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3-4级以内。(责任处室:改革处)

11.加强监管企业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的双重管控,指导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提出管控目标,进一步降低企业负债率和杠杆水平。(责任处室:财务收益处)

12.严格投资管理,规范投资决策程序,落实投资责任追究,严控高负债企业推高企业负债率的新增投资,严控对产能过剩领域的新增投资。(责任处室:规划处、产权处)

13.指导企业充分挖掘利用营改增政策,推动生产性企业尽量延长增值税抵扣链,把结余资金更多地用于企业的更新改造和研发投入,充分释放减税红利。(责任处室:财务收益处)

14.引导企业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指导督促企业开展“质量品牌”提升活动,做大传统优势品牌,做亮新兴产业品牌,做强工业产品品牌,做优现代服务品牌。(责任处室:运行处)

15.对监管企业海外业务情况进行梳理,组织召开监管企业“走出去”座谈会,通过组队考察、借船出海等方式推动企业拓展海外市场。(责任处室:规划处)

16.建立合力推进深化提质增效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指导,切实落实深化提质增效工作措施(责任处室:运行处)

三、加快国企改革,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17.全面完成监管企业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指导监管企业清理所属子企业改革实施情况,制定分级分类分年度推进计划,基本完成一二级子企业公司制改革。推进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力争在集团层面实现突破。(责任处室:改革处、产权处

18.推动企业整合重组,力争形成1-2个产业主导能力强、行业影响力大、发展效益好的大企业大集团。指导监管企业梳理清理子企业业务情况,加大子企业重组整合力度,避免集团内部存在多个子企业业务重合、同业竞争的情况。(责任处室:改革处、规划处、产权处

19.加大对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支持、培育和辅导力度,推动尽快符合上市条件。指导企业用好上市“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上市步伐,推动开磷股份在主板、物资乾朗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开磷赤峰瑞阳、物资物流集团等企业实现IPO申报。(责任处室:改革处、产权处)

20.推进中央在黔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推动六枝工矿、遵钛集团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取得实质性进展。适时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推进民航公安分离移交工作。推进困难企业债转股工作,力争形成典型案例。做好专职外部董事、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等改革试点的评估验收,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责任处室:改革处、领管处、考核处)

21.全面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加快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外部董事独立报告、董事会述职并接受质询、董事会内部制衡等制度。(责任处室:领管处、办公室)

22.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扩大企业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和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责任处室:改革处、领管处)

23.指导产投集团、黔晟国资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工作,建立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畅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指导产投集团、黔晟国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范围。(责任处室:改革处)

24.制定出台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方案,准确界定监管企业功能定位,分类推进改革发展,实行分类监管、分类定责考核。(责任处室:规划处、改革处、法规处)

25.推进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通过内部选拔、市场化选聘、国资委选派等方式加快配齐配强总法律顾问,力争在省管大一型企业全部设立总法律顾问。(责任处室:法规处)

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26.推进煤炭企业去产能,指导盘江资本、水矿集团化解过剩产能,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后续工作。指导化工、有色、冶金等行业企业有计划淘汰落后产能。(责任处室:规划处、改革处)

27.进一步摸清“僵尸企业”情况,研究提出处置“僵尸企业”的具体名单,仔细梳理政策支持情况,指导企业提出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的具体方案,做好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子企业清理工作。指导亏损企业提出扭亏止亏计划,督促企业抓好落实。(责任处室:改革处、产权处)

28.鼓励和支持监管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运用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更多更大的工作支持,推动纳入省发改委重大项目库、“千企改造”计划的项目落实落地。探索设立贵州产业发展投资基金,进一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处室:运行处、规划处)

29.深入开展“双创”活动,指导企业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推进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指导企业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定期调度在建项目进度情况,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达产达效。(责任处室:运行处、规划处)

五、推动职能转变,提高监管针对性实效性

30.围绕以管资本为主要求,研究提出优化省国资委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责任处室:人教处、法规处)

31.完善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加强对境外投融资、产权变动和资金的管控,强化境外法律风险防范。(责任处室:规划处、产权处、财务收益处、法规处)

32.加强参股企业管理,建立参股企业综合考评机制,强化派往参股企业人员管理,改进参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督促派驻参股企业人员维护出资人权益。(责任处室:考核处、产权处、领管处)

33.开展总会计师向出资人代表年度述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指导企业对所属子公司总会计师全面实行委派制,进一步强化监管企业子公司的监管。(责任处室:财务收益处)

34.强化重要事项的当期和事中监督,“一企一策”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力量抓好实施。监管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风险开展专项检查。(责任处室:监事会工作处)

35.建立监督检查发现情况“一事一报”制度,完善抓整改落实的责任分工机制,健全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的制度,促进监督检查成果运用转化。完成监事会外派换届工作。(责任处室:监事会工作处)

36.根据省国资委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情况,完善省国资委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和程序,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责任处室:法规处)

37.加强法治国企建设,积极处理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以典型案例为抓手指导监管企业强化法律风险防范。(责任处室:法规处)

38.根据省国资委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方案,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组织修订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责任处室:法规处)

39.加强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省国资委公职律师制度,充实法治工作人才队伍,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在国资监管立法、重大事项决策、重大法律纠纷应对等方面的法律咨询论证和审核把关作用。(责任处室:法规处)

40.指导企业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做好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自觉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责任处室:办公室、群工处)

41.加快推进“贵州国资云”平台建设,推动大数据与国资监管深度融合,实现国资监管数据共享。(责任处室:办公室)

六、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42.组织开展企业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述职,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对企业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处室:党建处)

43.指导企业完成公司章程修改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明确写入公司章程,对企业党委(党组)在重大决策中的把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使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企改革发展中得到体现和加强。(责任处室:党建处、领管处、改革处)

44.按照 “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大力加强企业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完成省管国有企业党委换届工作。(责任处室:领管处、党建处

45.依托省内外、国内外教育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大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摸清企业急需紧缺人才情况,抓好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责任处室:领管处)

46.抓好党建网络建设,实现党的基层组织、作用和功能全覆盖。进一步建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做好党支部书记培养选拔工作。创新活动载体,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引领能力和保障功能。做好处置“僵尸企业”、破产企业、改制重组等工作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工作。(责任处室:党建处)

47.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支持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开展工作,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责任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办、驻委纪检组办公室

48.做好召开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责任处室:党建处)

49.统筹推进统战、群团、老干等工作。(责任处室:群工处、离退休处)

七、着力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

50.指导12户系统企业做好结对帮扶12个贫困县工作,做好省国资委联系帮扶雷山县大塘极贫乡镇工作,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取得新成绩。(责任处室:党建处、机关党办、办公室)

5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责任处室:运行处)

52.指导监管企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加强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责任处室:维稳办)

53.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督促监管企业进一步完善机制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处室:考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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