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监管企业重组整合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16年监管企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国资通运行〔2016〕6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监管企业重组整合,提升监管企业活力和核心竞争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主业发展,清理低效资产,推进国有资本有序进退,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压缩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增强集团管控能力,促进国有资源向龙头骨干企业聚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品牌优、效益好的大企业集团。
二、工作原则
(一)优化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构建职能定位明确、运作高效的内部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决策效率。
(二)依法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涉及企业资本金变动、产权变动、资产处置或归属调整、债权债务转移等问题,要依法征得有关利益方同意,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逃废债务。
(三)积极稳妥推进,维护和谐稳定。要结合企业的发展方向,以市场化的方式,积极稳妥地解决各类问题。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调整重组与生产经营的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目标
通过突出主业、收缩行业、清理低效资产、压缩管理层级,形成一批主业突出、资产盈利性高、管理层级精简、综合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
(一)突出主业,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国有资本退出不具竞争力的行业领域,逐步收缩行业跨度,促进企业有效资产向核心主业和核心骨干企业聚集,提高核心主业所占比重,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
(二)压缩企业管理层级,缩短产权链条。到2019年末基本完成清理整合工作,监管企业的法人管理层级原则控制在三层以内。
四、主要措施
(一)压缩管理层级。监管企业要对所属独资、控股企业出资参、控股的四层及四层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清理压缩。对三层以内的企业,要对优势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打造行业龙头企业,对劣势企业要逐步调整退出。原则上不新设四级及以下企业,从源头上避免管理层级增多。
(二)突出主业。聚焦主业,加快非主业调整。加快清理非主业和低效资产,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向主业集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企业经营结构,加快非主业调整和转型发展。
(三)内部整合。对所属企业中经营业务雷同、存在不必要竞争的企业,可通过合并等方式重组整合,调整组织结构,推进所属企业的专业化发展,实现规模效益。
(四)鼓励监管企业间重组整合。对各监管企业集团所属主业相近的企业,可以通过收购、置换、无偿划转等方式进行重组整合。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组成工作班子,指定专门机构,明确专门联系人(请将专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邮箱),精心组织实施。
(二)做好基础性工作。各监管企业要理清所属企业的产权关系,准确掌握所属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人员情况,做到摸清家底、掌握情况、明确重点,突破难点。
(三)认真制定方案。各监管企业要根据本通知以及《关于监管企业缩短产权链条压缩法人管理层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制定压缩管理层级、重组整合、清理低效资产、突出主业发展的专项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步骤、时限、范围和措施,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内部组织结构情况和重组整合方案报省国资委,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重组整合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监管企业缩短产权链条压缩法人管理层级工作的指导意见.doc
2016年7月27日
(联系人:李刚 电话:86832502 邮箱:9212529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