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贵人善行”主题活动的通知
系统企业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按照黔文明办(2013)34号的要求,2014年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和“贵人善行——颂最美精神做最美贵州人”主题活动整合为“贵人善行”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发现、推荐身边事、寻常事、感人事,宣传职工群众身边人、平常人、高尚人,引导干部职工群众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平凡事做起,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唱响贵州好声音,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激发干部职工群众学道德模范、学身边好人的巨大热情,在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保障。
二、组织推荐
1.被推荐人资格。被推荐人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或团队;其事迹令人感动,受到群众赞扬认可。
2.材料要求。事迹材料要突出重点,并在左上角注明推荐类别,做到内容详实、文字精练,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同时,提供事例主人公电子版的证件照和生活照各一张,图片格式为jpg,证件照大小不超过300KB,生活照为原版照片。音视频资料格式为.wma或.wmv,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推荐方式。各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认真组织推荐,按照计划分工表,当月有推荐任务的单位,每月10日前,必须向国资委党建处推荐1名个人或1 个团队。当有没有推荐任务的单位如果有影响力、说服力事迹的个人或团队,随时推荐上报。联系电话:0851-6830027,邮箱:gzwdjc@126.com。省国资委党建处对事迹突出的个人或团队择优向省文明办秘书组和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和贵州广播电视台等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和金黔在线、贵州文明网、当代先锋网、黔龙网、基层党建网等省内重点新闻网站进行推荐,并择优在贵州国资委网站和《贵州国资》上刊发。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贵人善行”主题活动的深远意义,加强领导,把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指定专人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推荐的好人事例要认真梳理、核实,确保事迹真实、文字无误,确保推荐的人可信、可敬、可学。对已获全国、全省道德模范称号或提名奖和已入选中国或贵州好人榜的事例不再进行推荐。各单位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设立“贵人善行”户外宣传栏,有效利用宣传栏、文化墙、电子屏、板报、官方微博、微信和手机报等新媒体方式,深入广泛地宣传好人事迹,大力营造学习、崇尚、关心、争做好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各企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推荐标准和程序。扎实做好推荐前、后的核实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曲意拔高,不搞照顾平衡和应付差事,力争把好人事例推荐办成职工群众自觉参与、自我教育的过程,使之成为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良好载体。
3.精心组织推荐和踊跃投票。每月6至25日为投票评议期,各企业要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及时登陆中国文明网参与“中国好人榜”网上投票评议,提升广大群众对好人事迹的知晓率、关注度,让职工群众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受教育、受启发,择善而从。
4.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各企业要逐步建立完善“贵人善行”主题活动的好人发掘机制、事迹审核机制、宣传报道机制和困难帮扶机制,对确有医疗、上学、生活、创业等实际困难的全省道德模范和“贵州好人”进行帮助和扶持,减轻他们的负担,逐步形成“好人有好报”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建立“好人事迹”档案制度,对推荐出来的好人好事进行分类管理,让“贵人善行”主题活动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有条件的单位要适时邀请已获全国、全省道德模范称号或提名奖的先进人物及“贵州好人”进行现场交流谈心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好人学模范、模范带好人”的良好氛围。
5.加强督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党建处将对各企业组织推荐情况及参与“中国好人榜”网上投票评议进行检查考核,并计入工作考核成绩,作为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附件:1.“身边好人”活动推荐表.doc
中共贵州省国资委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