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期间加强公车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监管企业: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国庆节期间公务用车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经委领导同意,现就国庆节期间加强公车管理有关规定紧急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规定。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加强各单位公车管理。
2、严禁公车私用。各企业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车辆的管理,除值班工作可以动用公车外,所有公车一律实行封存车库管理。严禁动用公车走亲访友、参加宴请、参与婚事、接送子女读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等。严禁公车私驾,非专职驾驶人员,尤其是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
3、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各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的领导,强化对职工和司机的宣传教育,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规定。
4、加强监督检查。省纪委将在节日期间对各单位的公车管理进行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贵州省国资委纪委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