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省直纪检监察系统青年干部中开展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企业纪委:
现将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省直纪检监察系统青年干部中开展征文活动的通知》(黔纪办〔2013〕63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宣传,主动参与。
报送的征文请于2013年9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由省国资委纪委初评后择优报送省纪委。
联系人:汪东辉
联系电话:0851-6837883
电子邮箱:1310654938@qq.com
贵州省国资委纪委
2013年9月3日
附件:《关于在省直纪检监察系统青年干部中开展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省直纪检监察系统青年干部中开展
征文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省委各部办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中央在黔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委厅各内设机构、省委巡视机构:
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丰富实践活动载体,搭建理论交流平台,引导和动员广大纪检监察青年干部进一步认清使命、勇担责任,经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同意,由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团支部和青工委组织,于2013年9月至10月,在省直纪检监察系统青年干部中开展“让青春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闪光”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海纳百川、百花齐放”为原则,围绕青春与纪检监察的主题,就纪检监察青年干部在工作和学习中的感受、认知、经验、心得等展开研讨,旨在展现我省纪检监察青年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进作风、联系群众,以学强身、严于律己的良好精神风貌,表达青年纪检监察干部忠于党的事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热情和决心。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对象
征文对象原则上为省直纪检监察系统45周岁以下青年同志(含工勤、上挂、借调人员)。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充分动员纪检监察青年干部积极参加征文活动,原则上每个纪检组(纪委)至少报送1篇参评文章;省国资委纪委、省国防纪工委纪委在管理范围内组织企业纪检监察青年干部参加征文活动,各报送参评文章3-5篇;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在职青年干部,无特殊情况,每人至少报送一篇参评文章;征文活动不接受合作、集体作者文章。
(二)征文内容
1、政策理论类。征文可以就纪检监察法规政策、政治理论、国外经验等展开研究和分析,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反腐倡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或建议。
2、工作经验类。征文可以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和归纳,也可以对某一项具体工作或业务提出优化建议或完善意见。
3、生活随笔类。征文可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对生活的热爱或感悟、对工作的热情或态度,可以对某一社会关注现象、舆论热点问题阐明观点、论述理由。
4、读书心得类。征文可以是阅读有益书籍的心得或书评,可以是观看具有教育意义、警示作用的影视作品所思所感,也可以是对某个廉政故事或反腐败现象寓意的剖析或启示。
(三)具体要求
参评文章文体不限。文章须是有感而发,能够言之有理,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文风朴实、力求精炼,思想性强。每篇文章字数不超过3000字,采用WORD格式、A4纸型,文头注明“理论征文”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征文评选
(一)评选颁奖。征文截稿后,机关团支部和青工委将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稿件进行评比,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作适当奖励。
(二)颁奖公布。机关团支部和青工委将择机召开表彰会,对获奖情况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获奖文章进行交流。
(三)刊登发表。获奖优秀征文,将推荐至《中国纪检监察报》、《贵州日报》、《贵州党风》等发表刊用,并印刷成册。
四.报送方式
报送的征文请于2013年9月2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青工委。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省委办公大楼0425室,邮政编码:550002,请于信封正面注明“让青春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闪光征文活动”字样。电子邮箱:gzjwqgw@163.com(互联网邮箱)、cy@guizhou.net(内网邮箱),请注明主题“让青春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闪光征文活动”。
联系人:刘 红 陈 源
联系电话:5892386 5892436(传真)
中共贵州省纪委办公厅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