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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资委创新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监事选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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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记者从贵州省国资委获悉,为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破解“内部人”控制、一人独大、一股独大等问题,省国资委以国企改革为契机,创新外部董事、监事选派制度,使监管企业治理结构、发展动能进一步优化提升。

截至目前,省国资委监管企业集团董事会实现“外大于内”的企业占比为89%,企业集团监事会已配备39名监事,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力量得到调整充实。1至10月,一大批外部董事、监事会主席入驻企业,开展调研177次、列席有关会议536次、提出意见建议408条,有效避免了“内部人”控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前三季度,省国资委指导监管企业改革“纵深推进”,监管企业二级及其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比例达99.1%,“董事会外部董事占多数”的二级及其子企业占比达71.3%。前三季度,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为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形势下,针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为此,省国资委抓紧统筹谋划,细化制度并形成系列创新举措。

创建系列制度,填补政策空白。省国资委制定出台《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监事管理暂行办法》等7项具有开创性的管理制度;制度设计与《贵州省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衔接有序、无缝对接;流程安排把握重点环节,实现闭环管理。

拓宽选人渠道,发挥监管效能。采取从企业现职领导人员中直接转任,从省级综合经济部门、司法机关等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或企业中层正职管理人员中选任,从律师、会计师、高校教师等人员中聘任等方式,配强国资监管人员。

强调外部独立性,做实管理服务。制度突出身份和履职独立,这在我省国资监管历史上是一次全新的探索尝试。管理机构独立,成立国晟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司,加挂国资监管工作中心牌子,承担建立履职台账、管理工作档案、发放薪酬津贴等工作,解决了省国资委机关现有人员不足、管理服务“有心无力”问题;人员身份独立,将劳动人事关系、薪酬待遇关系全部纳入工作中心管理,完全独立于任职企业之外,重要情况向省国资委报告;履职台账独立,由工作中心按月、季建立履职台账,如实记录专职外部董事、监事会主席开展调研、参加会议、发表意见、提交报告、揭示风险等情况,履职好坏一目了然,解决了管理服务点多面广量大问题。

严格考核评价,突出结果导向。外部董事、监事的年度考核评价分为日常考核、年终考核,其中日常考核分值占比达40%,根据履职台账折算成分,避免年终“一考定优劣”现象;考核得分与薪酬相挂钩,考核满分则百分之百领取薪酬,考核得分被扣减则按百分比扣减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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