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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赴黑龙江重庆两地就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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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安排,2015年11月至12月,由省国资委牵头,省经信委、安顺市、六枝特区等相关部门同志组成联合调研工作组一行8人,分别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重庆市就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调研考察。

一、两地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

黑龙江省:2012年6月与国务院国资委签订驻黑龙江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同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驻黑龙江省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工作以来,共有51户央企自愿参与此次试点工作,共有187个“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按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以签订分离移交协议为完成标志,截止目前完成185个,占总计划的98.93%。

重庆市:2014年4月与国务院国资委签订驻重庆市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国务院国资委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驻河南省、湖南省和重庆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分离移交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市属企业于2012年前后启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具备条件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已实施完毕。

通过此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改造,极大的改善了职工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了职工群众的生活质量,增强了职工群众的生活幸福感;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及社区安保得到了极大的保障。上述企业独立工矿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普遍困难重重,进展缓慢。

二、两地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成功的经验及做法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形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强大合力:如2011年初,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央企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连续三年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有的市政府还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列为民生工程、纳入目标考核,强力推进实施。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一是确定接收单位性质:必须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二是确定费用测算依据:由移交和接收企业双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据实测算移交费用;双方对移交费用争议较大的,由地方物价局专业人员或第三方专家组进行裁定;三是确定费用筹集方法:分离移交费用原则上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分级筹措;黑龙江省的做法是采取地方财政从国有资产收益中暂借50%、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50%的办法落实分离移交费用;四是确定费用支付方式:从扶持国有企业出发,确定分离移交费用可分期支付;五是确定强化改造项目管理:对改造项目全程进行监管,建立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六是确定规范处置“三供一业”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统筹有序的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各项工作:两地均是在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的前提下,明确困难和问题的所在,搞好移交对接工作、做好费用测算、协调推动等工作,先易后难、突出重点、搞好试点、积累经验、统筹规划、逐步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

三、对我省做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启示

以企业为主体集中力量做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试点工作:一是确保资金,落实政策: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历史遗留问题大、欠账多、基础差,因此要在确保改造资金费用(包括资金来源、筹集方法、付款方式等)、改造指导意见及政策落实的前提下方可开展,特别是对省属国有困难企业、独立工矿区及所涉及的周边农村改造问题等要有具体的政策措施;二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通过召开国有企业“三供一业”专题办公会、改革专题会、职工代表大会、社区栋长动员会等,加强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政策宣传,抢抓难得政策机遇,以对历史问题负责的态度解决职工群众的后顾之忧;三是组织落实,强力保证:专门搭建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领导小组和综合协调、工程技术、维稳办公室,明确职能职责,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严格执行落实。四是统筹规划,系统推进:统筹考虑水、气分离改造并行工程,生产生活用气、用水的分离改造,生活用水的过渡方案,生活污水的综合治理,供电分离改造为物业移交做好准备。五是深入论证,精心设计:根据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原则,结合实际,深入实地调研和论证,精心设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方案,如管道布局的科学安排,专线走向的精细、精准等。

大力培育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市场主体:在调研中发现,“三供”(供电、供水、供气)可以较为容易的找到接收企业主体,但物业管理项目移交完全市场化风险较大,容易出现“弃管”等问题。我省目前没有合适的接收企业主体,可借鉴黑龙江的做法,成立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物业管理公司,专门接收物业管理分离移交项目,可创造条件,培育现有国资企业成为接收企业主体。

探索做好独立工矿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新思路:对于独立工矿区,我省可在中央在黔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一定的经验后,建立更加合理的体制、机制和指导原则,再着力开展独立工矿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也可转变思路,考虑整体搬迁改造,为企业减轻负担,为职工群众谋福利,同时促进所在地城市建设发展,达到多赢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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