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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循环经济产业园招商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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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8-00631
  • 信息分类: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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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贵州省循环经济产业园招商引资项目

一、项目名称

贵州省循环经济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

二、项目建设性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三、项目业主单位

贵州省金属回收公司

四、合作方式

合作

五、项目现状

(一)项目整体情况

《贵州省循环经济产业园》占地575亩,由七个子项目建设而成,分别是:

1、《报废汽车智能机械化拆解中心项目》;

2、《大型废钢破碎中心项目》;

3、《废旧橡胶回收再加工制胶粉项目》;

4、《报废汽车零配件再制造项目》;

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清洁拆解中心项目》;

6、《废塑料生产加工再制造PVC木塑板项目》;

7、《建筑垃圾复合保温砌块项目》。

园区建设完成后具有年回收利用再生资源100多万吨,年纳税8000多万元,提供上千个就业岗位。

(二)可研报告

由中鼎资信评级服务有限公司撰写《贵州省循环经济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项目建设内容

(一)投资合作的要求

对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愿意共同建设的企业,均可用资金、土地等方式合作。

(二)项目投资总额

园区总投资59679.02万元,土地575亩。

园区将分期建设:一期投资为18360.24万元,建设期一年。建设项目为《报废汽车智能机械化拆解中心项目》、《大型废钢破碎中心项目》、《废旧橡胶回收再加工制胶粉项目》三个项目。

二期投资41318.78万元,建设期一年。建设项目为《报废汽车零配件再制造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清洁拆解中心项目》、《废塑料生产加工再制造PVC木塑板项目》、《建筑垃圾复合保温砌块项目》四个项目。

(三)具体实施内容、规模和实施步骤

1、报废汽车智能机械化拆解中心项目

项目规模为年回收报废汽车5万台,占地面积100亩,建设工程包括:标准化厂房、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报废汽车堆放区、报废汽车预处理区、报废汽车拆解区、报废汽车回用件堆放区仓库及销售区、环保消防中心、配电、停车场及公共活动区等。

2、大型废钢破碎中心项目

项目年破碎废钢铁产品一期为10万吨,二期再建10万吨,占地100亩,形成废钢资源的统一、集中配送。

项目一期和二期建设工程包括:

(1)各废钢原材料堆放区

该区域占地15000平方米按照国家要求对再生资源进行分拣,使再生资源合理回收及利用。

(2)废钢破碎加工区

该区域占地15000平方米按照国家要求对再生资源进行分拣,使再生资源合理回收及利用。

(3)仓库

自建有封闭式仓库和半封闭式仓库,该区域占地5000平方米按照国家要求对再生资源品种进行分类堆放,便于管理和经营。

(4)商品交易区

该区域占地2500平方米,主要是提供再生资源交易场地,便于管理和经营。

(5)废钢配送区

该区域占地面积为2500平方米,主要为市场进出的废钢做好装卸、运输、配送等流程。

(6)综合办公楼

办公楼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3、废旧橡胶回收再加工制胶粉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60亩,其中车间3000平方米、仓库2000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为利用废旧汽车轮胎生产精细胶粉,规模为建设一条年处理1万吨废旧橡胶的细胶粉生产线。

4、报废汽车零配件再制造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120亩,其中车间10000平方米、仓库5000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

项目内容为报废汽车零配件再制造,规模为年回收利用废旧汽车5万辆。

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清洁拆解中心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50亩,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仓库7000平方米、其他用房2000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

项目建成后,将年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20万台。项目将建设废弃电视机、电脑回收拆解线2条;废弃冰箱、空调回收拆解线2条;废弃洗衣机回收拆解线1条;废弃线路板回收拆解线1条;CRT回收拆解线1条;显像管回收拆解线1条。

6、废塑料生产加工再制造PVC木塑板生产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为45亩,预计年产PVC木塑板5850吨。

项目主要建设生产厂房1143平方米、仓库3929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生产线共5条。

7、建筑垃圾复合保温砌块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为100亩,预计年产保温砌块80万立方米。

项目主要建设原料堆棚10272平方米、EPS珠粒库房及加工车间2220平方米、砌块生产车间6730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机汽修车间及材料库2520平方米,车库3840平方米。

(四)立项批复

国家发改委授予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发改办环资[2013]2190号);

(五)土地、规划

园区建设地址待定

(六)环保及行业资质

公司获得国家颁发的资质:

1)商务部授予《贵州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示范企业》;

2)商务部授予《贵州省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财办建[2012]53号);

3)国家发改委授予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发改办环资[2013]2190号);

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ISO 9001质量体系和ISO 14001环境体系认证)双体系认证。

5)成都军区装备部在贵州省唯一指定《回收部队退役报废装备企业》。

(七)项目实施条件是否充分

贵州省金属回收公司成立于1977年,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东路37号。是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贵州省最早从事再生资源管理和经营的龙头企业,是中国物资再生资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贵州省物资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公司主要从事回收金属及非金属废料、废旧机械设备、汽车、飞机、船舶、军队退役报废装备、加工成原材料或产品;组织加工销售钢材、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回收利用各种非金属材料和机电产品、开展科技咨询、代储、代运;资本运营;再生资源市场建设经营;房屋和门面出租等业务。

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7840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6463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2945万元。

七、财务指标分析

(一)园区经济指标总览

贵州省循环经济产业园所有资金均由企业自筹,园区总投资59679.02万元,其中建筑投资13773.58万元,设备投资19725万元,流动资金23968万元,建设期利息2212.45万元。园区分为两期建设。

园区一期投资18360.24万元,其中建筑投资5740.29万元,设备投资2181.6万元,流动资金9757.69万元,建设期利息680.66万元。

园区二期投资41318.78万元,其中建筑投资8033.29万元,设备投资17543.4万元,流动资金14210.31万元,建设期利息1531.79万元。

(二)各子项目经济指标

(1)报废汽车智能机械化拆解中心项目

项目投入总资金4414.7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540.07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2660.00万元、设备购置费370.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00万元、基本预备费212.80万元、建设期利息163.67万元),流动资金874.69万元(一期)。

项目最终建成后,年均销售收入9070.83万元,年均利润总额2927.09万元,年均税后利润2195.32万元,年均税金总额1899.32万元(其中年均增值税1061.41万元,年均销售税金及附加106.14万元,年均所得税731.77万元),投资回报期4.9年。

(2)大型废钢破碎中心项目

项目的总投资预计为12328.35万元,其中,总建设投资为3928.35万元,包括第一期建筑工程费1010万元,设备购置费7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5万元,基本预备费80.8万元,建设期利息234.28万元;第二期建筑工程费800万元,设备购置费6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万元,基本预备费64万元,建设期利息222.76万元。第一期总流动资金为4200万元,第二期总流动资金为8400万元。

本次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为24888.89万元,年均利润总额2705.93万元,年均净利润2029.44万元,年均上缴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47.86万元,年均增值税为1478.63万元,年均所得税为676.48万元,投资回报期5.3年。

(3)废旧橡胶回收再加工制胶粉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1617.14万元,其中包括建设投资1134.1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689.19万元、生产设备投资355万元、办公室设备投资30万元、建设期利息59.95万元),流动资金483万元。

项目建成后(财务评价计算期)可实现销售收入14490万元,利润总额1480余万元,缴纳增值税1615.79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61.58万元,上缴企业所得税370.60万元,投资回报期5.8年。

(4)报废汽车零配件再制造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6493.28万元,其中包括建设投资3035.78万元(工程建设投资1765.06万元、机器设备投资1000万元、办公设备30万元、建设期利息240.72万元),流动资金3457.50万元。

项目建成后(财务评价计算期)可实现销售收入121243万元,利润总额5900余万元,缴纳增值税12781.34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278.13万元,上缴企业所得税1484.96万元,吸纳385人就业,投资回报期4.7年。

(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清洁拆解中心项目

项目总投资4070.20万元,建设期为1年。

项目年销售收入为3572.20万元,年均总成本为3387.73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4.7年。

(6)废塑料生产加工再制造PVC木塑板生产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2997.94万元,建设期1年。

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4270.50万元,年利润总额442.55万元,年税后利润331.91万元,税金总额523.57万元(其中年增值税375.39万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37.54万元,所得税110.64万元),投资回报期5.4年。

(7)建筑垃圾复合保温砌块项目

项目投入总资金27757.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9357.36万元,流动资金投资8400.00万元。

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28000.00万元,年利润总额4519.72万元,年税后利润3389.79万元,税金总额4063.68万元(其中年增值税2667.05万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266.70万元,所得税1129.93万元),投资回报期5.2年

八、优惠政策及扶持条件

(一)20157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对进入准入公告的废钢铁加工企业生产的钢铁炉料产品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优惠政策。

(二)20157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文件,文件中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而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明确了综合利用产品包括: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

(三)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的某些产品(如废钢铁、废塑料等)能够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四)2008年10月14日,财政部颁发《再生节能建筑材料生产利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8﹞677号),办法中写到: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将按再生节能建材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实际贷款额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贷款期限不长于3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贷款期限长于3年的,按3年贴息。

(五)201111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颁发的《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通知中规定: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生产原料中建(构)筑废物、煤矸石的比重不低于90%

(六)项目建设地,政府给予的增值税、所得税支持。

九、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贵州省金属回收公司

联系电话:085183910190

联络员:杨

联系邮箱:6905649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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