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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贵州产投聚源配售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Z12018DF5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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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8-04611
  • 信息分类: 国有产权处置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增资扩股:贵州产投聚源配售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Z12018DF500002)






项目名称 贵州产投聚源配售电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Z12018DF500002)
项目编号 GP-B-ZK-2018064(03)
挂牌价格 本次拟对外募集资金金额不低36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8-05-22
挂牌截止日期 2018-07-17
内容

一、增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贵州产投聚源配售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箭道街52号法定代表人江克坚成立日期2015年06月26日注册资本2亿元整实收资本1亿元整类型国有控股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23469824009经营规模□大中□小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电力销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力设备的检修;电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器材的批发、销售、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电力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申报);电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和用能咨询、数据库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止:配电、售电业务)职工人数0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是否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是否职工是否参与增资□是否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贵州兴义电力发展公司40%内部决策情    况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增资扩股行为决策或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A、国务院国资委监管□B、中央其他部委监管C、省级国资委监管□D、省级其他部门监管□E、市级国资委监管□F、市级其他部门监管□G、其他监管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批准单位名称(如有)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内部决策文件□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015年度0-2143.6-2143.65997856.405997856.42016年度6873969.615342935.261304632.9220903233.8942813.4920860420.42017年度7808913.375103616.453728567.65105118536.74529548.69104588988.05增资意向拟对外募集资金金额本次拟对外募集资金金额不低3600万元拟征集新投资方数量1个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投资方拟增资金额不低于3600万元,拟增资后持股比例约为15.254%信息发布期限2018年5月22日--2018年7月17日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供电侧资源,增加售电量,促进增资方的规模化发展打下基础,为合作企业提供售电空间,共同打造售电公司平台,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抵御电力市场风险。增资方案主要内容本次增资行为经过增资方的股东会决议,并经批准部门同意(黔产投发[2018]90号、兴电司函[2018]23号),申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增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贵州产投聚源配售电有限公司各股东所占股权比例为:原股东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约为50.8475%,贵州兴义电力发展公司持股比例约为33.8983%,投资方持股比例约15.2542%其他披露的事项1、增资方于2015年6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原股东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认缴出资额12000万元,贵州兴义电力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兴义电厂”)认缴出资额8000万元。章程约定2016年12月31日前增资方资本金到账10%,剩余部分原股东于2021年至2025年分五期缴纳,于每年1月31日前足额缴纳。截止2017年底,原股东产投集团已缴纳出资额6000万元,兴义电厂共缴纳已缴纳出资额4000万元,增资方实收资本金10000万元。         2、投资方本次增资金额不低于3600万元,首期实缴增资金额比例为50%,对应金额不低于2028.1932万元(溢价部分为:228.1932万元),剩余增资金额根据股东同股同权原则补足缴齐,最终增资溢价部份计入资本公积。

二、保证金设定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本公告为要约邀请, 以下条件为增资企业征集投资方的意向需求,最终条件由增资企业与投资方谈判确定。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       □否保证金金额投资方须交纳540万元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期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等情形,意向投资方可要求退还保证金,意向投资方要求退还保证金时应提交《退出说明》,本所在收到《退出说明》及保证金交纳收据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但不包括银行兑付、在途等时间;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产权交易机构有权从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投资方的部分投资款,但增资方与投资方在《增资协议》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具体情况详见本所《缴退保证金须知》。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有效续存的且注册资本金需在2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2、意向投资方需为拥有2台单机600MW及以上贵州省统调火电机组的发电企业;3、意向投资方在2017年发电量不低于80亿千瓦时的火电机组;4、本次增资项目不接受联合投资主体。增资方式货币资金□非货币资产

三、信息发布要求

信息发布方式A.公开方式□B.定向方式,批准机构:信息发布期  40  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A.信息发布终结。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条件,按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最多延长    个周期(两选其一)。  □C.变更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四、遴选方式及其他要求

遴选方式A.网络竞价               □B.竞争性谈判C.综合评议               □D.其他:遴选标准及主要流程意向投资方经增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且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如果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则采用综合评议及网络竞价的两种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增资方将组织成立该项目的专家评审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综合评议,经增资方决策机构审批后确定最终投资方。具体如下:1、意向投资方提交的增资价格。2、综合实力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行业地位及影响力、财务状况、支付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经验的优先;3、意向投资方的资源整合能力:能够为融资方发展带来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潜在市场资源、销售渠道等)的意向投资方优先;4、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合作程度:(1)与融资方有战略合作关系或业务协同的意向投资方优先;(2)未来能与融资方形成业务合作或协同的意向投资方优先。5、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契合度方面:认同融资方企业文化及经营理念的意向投资方优先。增资终止的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择优确定投资人活动应当终止:(一)递交有效竞投文件的合格意向投资人数量达不到本《增资公告》要求的投资人数量最低限的;(二)发现合格意向投资人、增资方之间恶意串通的;(三)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四)本《增资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当终结的情形。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851-8679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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