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国资委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暂行)》《省国资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暂行)》的通知
各市(州)国资监管机构、各监管企业:
《省国资委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暂行)》《省国资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暂行)》已于2024年4月30日经委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信访联席办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监管企业遵照执行;市(州)国资监管机构可参照制定相应的“导引图”“清单”。
省国资委
2024年7月5日
各市(州)国资监管机构、各监管企业:
《省国资委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暂行)》《省国资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暂行)》已于2024年4月30日经委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信访联席办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监管企业遵照执行;市(州)国资监管机构可参照制定相应的“导引图”“清单”。
省国资委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