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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国企系统全面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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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570685
  • 信息分类: 党建工作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国企党建办通〔2020〕5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贵州省国企系统全面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国资委系统企业党委(党组),贵安开投公司、华芯公司党委,各市(自治州)国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国企工委):

根据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国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安排部署,现将《贵州省国企系统全面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省管企业全面抓好落实,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请各市(自治州)国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国企工委)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工作,建设情况纳入各阶段工作调度内容;请组织关系在省国资委党委的中央在黔企业、外省在黔企业和其他企业结合上级部署和本级实际开展工作,示范点纳入先进典型推荐交流。

2020年4月28日

贵州省国企系统全面推进党建

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组织工作会、组织部长会和全省国企党建部署会、推进会精神,深入落实《2020年全省国企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各项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国企系统全面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组织部长会议和全省国企党建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全面落实《贵州省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贵州省“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持续推进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按照“典型引领、规范提升、分类培育、均衡发展、全面进步”的思路,由各地各企业选树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基层党建质量全面提升,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规建设、示范带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委国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关于国企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国企党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研究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示范建设成果,助推国企党建质量全面提升。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推动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中充分发挥作用,促进组织体系更加完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显著增强,引领和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水平不断提升。

3.坚持联系实际、探索创新。结合不同区域、不同产业、不同企业党建工作实际,鼓励探索创新,有针对性地提出示范点建设的标准和措施,把推进示范点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以示范点建设推进国企党建工作规范化。

4.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对国企党建工作的研判分析,分层分级统筹谋划,点对点联系打造,切实加强对国企党建示范点工作的指导,分类组织观摩交流,坚决纠正示范建设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示范建设取得实效。

三、建设标准

按照“基础工作扎实、特色工作典型、发挥作用明显、综合评价良好”基本标准,围绕实施“基层党建提升年”重点工作任务,选优培育国企党建示范点,研究提出示范点建设标准。

1.抓班子强党建示范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要求和省委国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企责任,推进企业下属二级公司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着力强化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自信心,不断提升抓党建、推改革、促发展的能力。

2.党建品牌创建示范点:按照省委国企党建办提出的“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有特色、有影响”党建品牌创建标准,结合各企业定位定向、历史沿革、文化传承、党建特点,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把示范变规范,把标杆变标准,持续提高企业党建引领力、文化凝聚力、发展推动力。

3.党员积分管理示范点:聚焦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聚焦解决党员教育、管理、履责和监督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着力推动党员教育管理载体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激发党员竞争意识、奉献精神、创造活力,带动企业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担当作为,推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4.党建联创联建示范点:企业通过党建为纽带,与地方、社区、机关、学校、科研院所、施工单位等开展合作,形成“联建、联动、联抓”的党建工作机制和“共建、共融、共享”的党建工作格局,实现力量整合、机制创新、工作促进、质量提升。

5.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示范点:将党的建设与企业的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党建工作载体创新、机制创新,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频共振、深度融合,通过抓党建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促进企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6.战斗堡垒·工匠强企示范点:在企业抗击疫情、脱困发展、科技攻关、业务拓展、重大项目建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出一批可学可比、具有较强示范带动效应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将工匠精神融入基层党建工作中,推出一批对党忠诚、攻坚克难,勇于创新、甘于贡献,拥有较强示范性、引领性的国企工匠。

7.党建引领金牌服务示范点:结合服务型企业、服务型岗位特点,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为载体,以党风带企风、党风带民风,推出一批素质作风过硬、精神形象优良、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服务之星”“文明之星”“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

8.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示范点: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探索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路径方法,通过抓党建强党建、聚民心强文化,凝聚起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蓬勃力量和智慧,为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9.其他类型示范点:各地各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推进党建工作内容创新、载体创新、机制创新,推出其他类型的党建示范点。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选择明确示范点。各地各企业可结合实际再制定本企业示范点建设具体方案,在扎实推进省级示范点、省国资委联系示范点建设的同时,统筹推进一批示范点建设,省管企业党委书记要亲自督导省级示范点建设并直接联系一个抓班子强党建示范点,专职副书记要亲自督导省国资委联系点建设(或直接联系一个重点建设示范点),组织(党建)部门要统筹选好和推进各企业示范点建设。各企业的具体方案和示范点工作台账,于5月中旬报省委国企党建办(省国资委党建处)。

第二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下旬),加强督促指导,全面推进示范点建设。各企业党委组织(党建)部门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督促指导示范点建设单位党组织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各项示范建设任务落实。各级联系领导和责任部门要加强对示范联系点的调研调度和联络服务,适时开展点对点指导,及时了解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帮助示范建设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示范点建设取得实效。通过企业或市(州)分类申报、省委国企党建办统筹指导,分类开展示范点创建观摩交流活动,互点互评、互学互鉴,共同提高。

第三阶段(9月上旬至11月下旬)注重成果转化,做好阶段性总结。各市(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国企工委)办公室、各省管企业党委组织(党建)部门要督促指导示范点建设单位加强总结提炼,通过充分论证和评估,把示范点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机制建设成果,运用于指导各地各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带动全省国企党建质量全面提升。各市(州)、各省管企业示范点建设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省委国企党建办(省国资委党建处)。充分发挥党建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出新鲜成果和典型经验,将推选一批省国企先进示范点,评选一批典型案例,依托各级媒体和《贵州组织工作》《贵州国企党建》等载体做好宣传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到面。

五、组织领导

1.省委国企党建办(省国资委党委)统筹指导全省国企党建示范点建设。各企业党委要认真履行创建主体责任,围绕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要求,把抓示范点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把示范建设与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紧密衔接、相互促进。要保障示范点建设必要的工作经费,可从各级党建工作经费、提留管理党费中予以适当支持、合规运用。

2.企业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要亲自抓示范点建设。各级示范点联系领导和责任人要加强对示范建设工作的联系指导,改进工作作风,定期深入到联系点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分领域、分类别施策,确保示范联系点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3.各企业党委组织(党建)部门要落实党建责任。坚持抓具体抓深入、抓重点出亮点,全面梳理示范创建任务,统筹推进示范点建设,扎实做好工作调度、联络服务、信息报送等工作。

附件:1.省国资委党委班子及机关处室(支部)联系点名单

     2.市(州)党委国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系点名单

     3.省管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副书记)联系点名单

     4.中央在黔、外省在黔企业创建示范点推荐名单

附件下载国资委领导班子及机关处室(支部)联系点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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