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国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协调联络机制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党委,贵安新区党工委,省委有关部委,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省属国有企业党委:
为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压实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责任链条,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现就建立全省国企党建工作协调联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组织领导
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省委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党建、强党建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会议所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未成立国企党建工作领导机构的,务必在7月17日前研究落实。已成立国企党建工作领导机构的,要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各地于7月20日前将成立国企党建工作领导机构的文件报省委国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协调联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自治州)和贵安新区国企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各省属国有企业党委要加强与省委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和协调联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1名、各地和各省属国有企业明确2名思想政治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务实肯干的同志担任国企党建工作联络员,于7月17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报送至省委国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岗位调整等原因需更换联络员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联络员信息更新报备工作。
三、加强国企党建工作信息报送
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国企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各省属国有企业党委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做好国企党建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等完成情况的信息报送;做好国企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推广和重要动态信息的报送;做好重要文件、制度的报备工作。
省委国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