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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加强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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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6-01757
  • 信息分类: 党建工作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国资党通〔2016〕13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中共贵州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加强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系统各企业党委(党组):

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为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现就抓好2016年度系统企业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6年系统发展党员工作要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为重要遵循,认真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措施

企业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探索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一)加强宏观指导,科学制定计划省国资委党委结合实际研究确定系统企业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数(见附件1),各企业党委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基层单位发展党员年度计划;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各企业的发展党员工作要重点放在上半年,确保在7-9月基本完成全年发展任务,防止发展计划未完成或年终突击发展等不正常现象。各企业要督促基层按时上报相关统计表(见附件2、3、4、5)(其中,《发展党员统计表一、二》上半年按季度报,下半年按月报),定期分析研究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对发展计划实施动态管理和中期调整,确保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二)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党章、《细则》和《规程》规定,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先进性。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在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等各个环节,强化党组织把关作用。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企业党委要每半年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向同级党委和省国资委党建处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要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制,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四)积极拓宽源头,创新培养方式。重视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充分发挥党的政治、组织和宣传优势,努力激发企业优秀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的内在动力,建设一支数量稳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教育计划,采取理论武装与实践锻炼相结合、集中性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岗位变动时的互相衔接。

(五)明确发展重点,优化队伍结构。改善党员队伍结构,2016年系统企业在工作和生产第一线发展党员要达到发展总数的75%,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比例不低于发展总数的80%。各企业党委要加大从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重点发展生产一线班组长、业务骨干、技术能手特别是优秀青年工人入党,努力实现党员在生产班组的全覆盖。要深化党员队伍“双培养”工程,做到重要岗位有党员、主要骨干是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领导责任。各企业党委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建立完善制度,定期督促检查,推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强化基础管理。今年是执行《规程》的第一年,各企业要按照《规程》规定,规范做好相关文书、资料的填写、管理等工作,着力解决资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程序不完备等突出问题。省国资委党委将结合今年的党建考核进行专项检查,对基础管理差的企业将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如有发现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违反党章和《细则》、《规程》相关规定的情况,要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三)完善保障措施。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各企业要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对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务工作者全部进行一次集中轮训。组织、宣传、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形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合力,促进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贵州省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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