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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召开2019年监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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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9-23414
  • 信息分类: 生态环保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国资委召开2019年监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生态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有关反馈问题整改,督促监管企业认真履行生态环保责任,积极开展污染防治,按期完成2019年生态环保工作任务,2019年8月2日,省国资委在省政府7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了2019年监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游明进同志、副巡视员雷何林同志、各监管企业分管环保的负责人及企业环保部门负责人、省国资委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共60余人参会。

会上,参会人员观看了全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雷何林同志领学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黔晟公司、贵州磷化集团、茅台集团作了生态环保工作汇报发言,省国资委与贵州磷化集团签订了2019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责任书,游明进同志代表省国资委党委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做出了工作部署。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一定要反复学、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行动和重大政治任务,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保护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自己的贡献。二是全力推进“以渣定产”工作,确保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和2019年“以渣定产”目标任务。“以渣定产”是省委省政府促进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有关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措施。省国资委已组建专班在推进该项工作,贵州磷化集团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制定“以渣定产”具体措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重点要抓好新建项目的达标达产和新技术开发利用和推广,上下协力,确保完成整改任务。三是抓好涉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保整改工作,确保完成重点治理任务。贵州磷化集团要认真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好乌江34号泉源头治理和末端深度治理工程和福泉市重安江磷污染防治实施再提升工程建设的组织保障,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四是按照《贵州省 2019 年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各排污企业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要结合国家和我省生态环境保护趋势以及超低排放、特别排施限值等要求,提早谋划、积极主动开展污染防治设施的提标改造,巩固和提升环保成效。五是开展“三磷”排查整治专项督查。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贵州省开展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修复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近期将对有关企业“三磷”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六是加强节能工作。重点用能企业要落实节能措施,强化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2019年节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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