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事——关于龙海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龙海岑同志任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华、周东二位同志任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推荐黄华同志作为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常务工作)人选;推荐周东、迟恩波同志作为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保留省委管理企业副职待遇);推荐付建同志作为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人选;推荐李民族同志作为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人选。
免去施文刚同志担任的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