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82号建议的答复
王小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推动合规体系建设 助力贵州省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0年12月,为推动监管企业法治国企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对标世界一流管理,省国资委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制定《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指引》。随着2022年10月1日《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省国资委于2024年制定印发《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督促指导监管企业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切实加强合规管理。
一、关于对标建立合规体系,获得国际合规认证
代表提出,根据《合规管理办法》和ISO37301国际标准化组织《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要求,对标建立合规体系和专项合规计划,达到国际标准,获得国际合规认证。
省国资委高度重视监管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一是通过制定相关制度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2022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监管企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着力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出系统性要求。2024年底省国资委印发《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要求监管企业从组织与职责、在制度建设、运行机制、运行保障等四个方面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二是通过法治建设评估推动监管企业加强合规管理。2023年省国资委对监管企业法治建设有关情况开展评估,其中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指引》,制定10条合规管理体系评估标准,包括合规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合规评价、追责问责等方面,总计16分,占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年度评估总分值的16%。三是通过合规管理培训提升监管企业合规管理能力。省国资委于2024年9月举办2024年普法与依法治企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了国有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新趋势新要求、境外投资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培训指导监管企业不断提升企业依法治企的意识和能力,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关于代表提出的“根据ISO37301国际标准化组织《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要求对标建立合规体系和专项合规计划,达到国际标准,获得国际合规认证对标建立合规体系和专项合规计划,达到国际标准,获得国际合规认证”,目前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正在按照2024年底印发的《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规范相关组织架构、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等。但结合目前实际,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管理水平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国内一流企业尚有差距,需先行夯实合规管理基础。且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会议精神,未要求对标ISO37301国际标准化组织《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要求对标建立合规体系和专项合规计划。下一步,省国资委将指导条件成熟的企业,按照有利于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的原则,对标国际化标准建立合规管理体系。
二、关于将合规管理纳入领导绩效考核体系,提升全员合规意识
代表提出,国企可将合规管理纳入领导绩效考核体系,并与员工的薪酬、晋升等挂钩。特别是在管理层,合规表现要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确保合规管理落实到每个岗位。为鼓励员工在合规管理方面的积极表现,国企可设立合规奖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合规管理、提出合规改进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增强员工参与合规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全员的合规文化培训与宣传,推动全员合规文化建设。
一是关于领导人员绩效考核。《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突出企业当期效益,由质量效益指标、对标指标和分类指标三部分组成。在三部分考核指标之外设特殊事项清单。特殊事项清单由省国资委一年一度确定,对未完成清单中特殊事项或完成中出现问题的,在考核时予以扣分。2024年度省国资委已将“按省国资委法治国企建设或合规管理建设要求推动开展工作”作为省国资委中心工作之一,纳入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特殊清单。监管企业未完成或完成中出现问题的在考核时予以扣分,一项最高扣10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二是关于企业设立合规奖励机制和合规文化建设。《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监管企业应加强合规考核评价,把合规经营管理情况纳入对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人员的年度综合考核。对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员工合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员工考核、干部任用、评先选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五条明确“监管企业应积极培育合规文化,通过发放合规手册、签订合规承诺、组织宣传等方式,强化全员安全、质量、诚信和廉洁等意识,树立依法合规、守法诚信的价值观,筑牢合规经营的思想基础”。下一步,省国资委将通过调研督导、业务培训、法治宣传等各类途径,督促指导监管企业推动以上工作落实落地,有序实施。
三、关于加强合规监督和问责机制
代表提出,国有企业的合规管理需要有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作为保障,建立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体系,可设立专门的监督委员会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国企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审查和监督。同时,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定期对合规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因合规管理不作为或不全面导致国企发生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等损失的,国企要严肃追责,以起到警示作用。
企业内部监督方面。各监管企业已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合规管理“三道防线”风险“防火墙”。第一道防线是业务部门自我防控,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合规要求、建立自查自纠机制等措施,确保业务部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合规经营。第二道防线是合规管理部门监督检查,通过定期开展合规检查、专项审计、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第三道防线是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再监督,通过对合规管理工作的再监督和再检查,确保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省国资委监督方面。一是强化监管企业内审工作效能评估。2024年1月,省国资委组织对有关监管企业内部审计体系建设情况、内部审计“三年规划”执行情况、内部审计项目开展成效等内容进行细化评分检查。二是省国资委强化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巡视整改工作。通过加强巡视整改指导督促,推动监管企业党委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动监管企业落实合规要求,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三是强化指导督导有关企业巡察工作。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对省管企业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督促开展巡察工作的省管企业党委切实把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通过党委巡查,不断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党对合规管理工作的领导。追责问责机制方面。一是建立监管企业违规追责组织体系。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及所属子企业均明确专门追责机构,配备了专门责任追究人员,省国资委从企业选优、调整、更新财务、投资、金融、内控、法律等各方面专业人才50人建立了贵州省国资委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人才库;所监管企业建立了由财务、审计、法务、内控、投资等390位专业人才组成的各自责任追究工作人才库。二是建立监管企业违规追责制度体系。省国资委于2019年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所监管企业集团公司层面均出台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并结合近几年违规追责工作实践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建立完善违规问题线索督办制度、责任约谈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监管企业2024年新增违规追责配套制度29项。三是建立监管企业违规追责工作机制。省国资委及所监管企业结合违规追责实践建立了责任追究会商联动机制、责任追究工作报告机制、容错纠错机制、管理提升建议书机制、合规审查评估机制、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移交机制、问题线索督办机制、风险提示机制、联动追责机制等33个违规追责工作机制。四是加大监管企业违规追责问题线索查处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对物资采购、对外贸易、商品销售、资金管理等领域违规问题线索进行摸排收集,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有力推动监管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四、关于推动国企专项合规计划,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代表提出,国有企业在进行合规建设时,可按照国企主责主业进行合规风险评估,识别高风险领域,并根据各个领域的具体需求,结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具体合规管理制度或专项合规计划,特别在涉及反垄断、反商业贿赂、对外投资、工程建设、数据保护、涉外业务等领域法律监管日益严格,通过专项合规计划建设有效避免违规操作,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省国资委高度重视监管企业重点领域合规建设,要求监管企业一是强化重点领域和较高风险业务的合规风险防范,结合实际对反垄断、反商业贿赂、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税务管理、数据保护、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工程建设、采购管理等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二是针对本企业涉外业务领域,根据所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等,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三是对制度制定环节、经营决策环节、合同管理环节、生产运营环节等关键环节及管理人员、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海外人员、新入职人员等重要人员强化合规管理。并结合实际对重点领域进行调整,以融入体系、融入业务、融入岗位为主线,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于2024年年底印发,2025年是各监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起步之年,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及运行保障机制建设正在持续推动。下一步,省国资委将会通过业务培训、适时开展专项评估等方式切实提升监管企业合规管理水平,不断强化监管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欢迎您继续就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张万;联系电话:0851-86834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