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

省国资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13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1911063
  •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国资提复字〔2020〕13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国资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139号提案的答复

任建生委员

提出的《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企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国企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建与经营深度融合

2018年5月,我省成立由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的省委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党委履行办公室职责,推动建立统一归口、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全省国企党建工作领导体制。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则、党建工作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系列文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揽,统筹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每年召开省管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和全省国企党建工作部署会,制定下发重点任务清单,分阶段、按季度进行工作调度、开展督促检查,深入推进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将每年“大党建”考核纳入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人员薪酬体系。

目前,全省国有企业一级企业全部实现“党建入章”、下级独立法人子公司绝大部分实现“党建入章”,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得到落实和巩固,“两个一以贯之”得到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党的建设工作正在从“强行入轨”向“运行提升”转变,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但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全省国企党建还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厘清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还需一企一策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举一反三推进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为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和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完善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形式创新突破

2018年11月《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28号)正式印发,按照《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根据国有资本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我省的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含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和公益类。其中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按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的为商业一类企业(如:现代物流集团、建工集团等);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承担重大任务或特定工作为主,实现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战略意图的为商业二类企业(如:黔晟国资、贵盐集团),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目标的为公益类企业(如:机场集团)。、

对于商业一类企业,我省支持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资产证券化;对于商业二类企业,我省支持在集团层面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公国有资本参股,对商业二类企业集团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子公司,支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形式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对于公益类企业,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对具备条件的,可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目前在省国资委监管的23户监管企业中,集团层面已有 9户实现股权多元化。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引战力度,进一步提高股权多元化比例,推动配置高效、价值引领、流转有序、公平共享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建设。

三、关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体现新时代新要求

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一直以来都是我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要求之一,主要包括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企业内部有人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等多项主要内容。截止目前,省国资委监管企业集团层面已经全面完成了公司制改革,其余各项改革正在积极推进。按照《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正在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各集团公司结合新时代新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了出资人(股东(大)会)、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按照《实施意见》有关精神,通过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来推进监督机制组织化、体系化和制度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内部要求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要求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岗位和决策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总审计师作用,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的财务审计、法律审核把关机内部监督。同时要求集团公司要建立健全对子企业的基础管控制度,要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加强企业职工的民主监督。企业外部,要求强化出资人监督,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要加强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的监督作用。

四、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直以来都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我省主张分类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国有企业与各类所有制经济实施双向改革重组,坚持因地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同时支持集团公司各级子企业层面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精神,通过试点稳妥推进员工持股。从2014年《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至今,省国资委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推进监管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集团层面,成功完成建工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改革,建工集团从原来的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战投方(上海绿地)、贵州省国资委、骨干员工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使企业焕发新的活力,近几年发展持续向好,改革效果十分明显。

为稳妥有序推进监管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省国资委于今年4月向各监管企业印发了《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对集团层面到各级子公司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过程作出规定,并对已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出要求,进一步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操作流程。目前各级企业均按照该《操作指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国企国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不断地推进党建与经营的深度融合、推进完善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欢迎继续就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0年622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蔡亚玲;联系电话:0851-86832502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版权所有: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
管理单位名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服务热线:0851-12345
邮箱:gzw_bgs@sina.com传真电话:0851-86829813
办公室服务电话:0851-86810770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064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1637号
邮编:550004备案号:黔ICP备16009966号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Microsoft Edge、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
如果您使用的是双核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