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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2020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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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1232412
  •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国资通办〔2020〕18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国资委2020年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坚持把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引向纵深,按照志刚书记“四个必须”、贻琴省长“五个要求”,全力抓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任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全省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做出新贡献。

一、坚决抓好稳增长工作,切实发挥“稳定器”“压舱石”作用

(一)抓好运行调度。抓好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调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苗头性问题进行研判、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加强要素调度和资源配置,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牵头处室:财务监管处、规划处

责任处室:其他有关处室

(二)压减成本费用。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管理成本和非生产性支出。强化资金统筹使用,指导企业加大“两金”压降力度,提高资金周转率和使用效率。

牵头处室:财务监管处

责任处室:其他有关处室

(三)全面复工复产。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近期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国资委关于统筹抓好系统企业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工作22条措施,全力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遭受的损失补回来,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的胜利。

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

责任处室:其他有关处室

(四)强化目标考核。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修订完善业绩考核办法,从效益效率、科技创新、结构调整、风险管控、法治建设等方面制定指标,改革和调整业绩考核体系。强化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协同联动,形成以业绩贡献为依据的薪酬分配机制,发挥业绩考核导向作用,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牵头处室:考核处

责任处室:财务监管处、综合协调处、规划处、法规处、党建处、领管处

二、坚决抓好国企改革,推动国企改革取得新进展

(五)打好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收官战。倒排工期、细化任务,把各项工作措施实化、具体化,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军转干)社会化管理、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等收尾工作。

牵头处室:改革处

责任处室:财务监管处、维稳办、离退休处

(六)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印发《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增强混改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积极稳妥推进企业混改工作。把完善治理结构作为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环节,指导企业在建立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上下功夫,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动力。

牵头处室:改革处

责任处室:产权处、领管处

(七)做好战略重组后半篇文章。推进酒店集团、磷化集团等战略重组企业做好后续工作。加快磷化集团业务、文化深度融合,加快资产证券化步伐,努力打造国际磷化工先锋企业。加快引进保利集团重组控股贵旅集团,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实施,帮助协调解决重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重组促进贵旅集团改革脱困发展,成为我省旅游行业的标志性引领性企业。

牵头处室:改革处

责任处室:产权处、规划处、财务监管处

(八)纵深推进“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试点企业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指导和帮助企业梳理任务台账,防止出现“摊大饼”现象。督促指导盘江煤电集团等4户“双百企业”抓紧推动“双百行动”综合改革方案落实,力争打造成为国企改革领域的标杆。

牵头处室:改革处

责任处室:其他有关处室

(九)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深入推进黔晟国资公司改革试点,条件成熟时推动航投集团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指导帮助黔晟国资公司改革试点稳步向综合性运营公司方向转变,积极为航投集团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指导帮助,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市场化平台作用。

牵头处室:改革处

责任处室:法规处、财务监管处

(十)开展“学先进、抓落实、促改革”专项行动。围绕重点改革任务,组织监管企业开展“学先进、抓落实、促改革”专项行动,集中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牵头处室:改革处

责任处室:党建处

三、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一)严控安全风险。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督促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严格问责追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长效机制,提高企业综合治理能力。

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

责任处室:督查处、考核处、领管处

(十二)严控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和分类监管,严格审查企业债券发行等融资行为,严控非主业投资和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

牵头处室:财务监管处

责任处室:规划处、产权处

(十三)严控舆情风险。发扬斗争精神,严防各类负面舆情炒作,重点关注抹黑脱贫攻坚成效、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等不良舆论,提升网络舆情应对水平。

牵头处室:党建处

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四)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汇报,研究、调度国有企业、委机关结对帮扶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按照“八要素”“六个转变”要求,深入实施农村产业革命,发挥国有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等优势,帮助贫困地区发展一批有特色、见效快、具有“造血”功能的扶贫产业。完善产销对接机制,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依托国有企业网购销售平台,大力采购、仓储、配送、运营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将物流集团培育成为全省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发挥机场集团、贵州航空、高速集团等企业“黔货出山”平台作用,带动更多贫困户增收脱贫。加强委机关和系统企业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落实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有关文件要求。

牵头处室:党建处、机关党办

责任处室:其他有关处室

(十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好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任务,持续巩固和提高磷化集团发财洞、乌江34号泉眼整治工作成效,督促指导监管企业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压实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责任,持续推进磷化集团“以渣定产”,延伸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链。

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

责任处室:督查处、规划处

(十六)抓好平安贵州建设相关工作。认真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推进平安贵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安排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贵州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省国资委承担的共性指标和年度重点工作指标,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抓好有关任务落实,为平安贵州建设做出新贡献。

牵头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办

责任处室:其他有关处室

四、坚决抓好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十七)大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率,聚焦短板加强科技攻关。充分发挥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用于促进企业科研支持机制,共同解决“卡脖子”问题,培育更多黑科技、硬科技企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

责任处室:财务监管处、考核处、法规处

(十八)健全科技创新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研发视同利润加回机制,加大科技奖励和科研成果转化加分力度。指导企业适时探索对关键技术攻关团队工资实行单列,积极推进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

牵头处室:考核处

责任处室:综合协调处、财务监管处、领管处

五、坚决抓好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十九)做好规划引领。研究起草全省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省属国有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构建全省国有资本规划体系,协同推进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优化。

牵头处室:规划处

责任处室:其他有关处室

(二十)进一步做强做优主业。明确监管企业战略发展方向,对监管企业主业核定、项目投资以及项目后评价进行监督,做强做大做精主业。指导企业围绕主业深化改革、加大科技创新、抓好项目投资,促进企业集中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资源向主业集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牵头处室:规划处

责任处室:综合协调处、改革处、财务监管处、领管处、产权处

(二十一)深入开展非主业清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加快非主业、非优势业务“两非”剥离,加快低效资产、无效资产“两资”处置,全面压缩管理层级,盘活存量资产,降低企业债务,确保2020年取得实质性突破。结合清理非主营业务,积极稳妥深化“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牵头处室:规划处

责任处室:改革处、产权处、法规处、考核处、督查处、综合协调处、财务监管处、办公室

六、坚决抓好职能转变,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二十二)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突出管资本职能,调整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大放管服力度,制定授权放权清单。加强章程管理,依据章程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和履职程序,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将监管要求转化为股东意志。全面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配齐配强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加快构建出资人监督工作闭环,加强与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外部监督力量的有效衔接,确保国有资本安全。

牵头处室:法规处

责任处室:督查处及其他有关处室

(二十三)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方案。加大与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的联络协调力度,全力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指导监督下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动各级国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党的建设三项职能。

牵头处室:法规处

责任处室:其他有关处室

(二十四)全面实施违规追责。严格落实《贵州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研究出台《贵州省国有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将违规追责理念全面贯穿国资监管各环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强化对监管企业集团管控和风险管理,对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实施终身追责和责任倒查。

牵头处室:督查处

责任处室:法规处、规划处、产权处、财务监管处、领管处

七、坚决抓好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二十五)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党委会、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牵头处室:办公室、党建处

责任处室:机关党办、领管处

(二十六)着力抓班子带队伍。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要求及《贵州省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精神,更加突出讲担当、重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快完善选、用、管、带、育制度机制,统筹谋划出资人权益代表选派管理工作,让广大干部、企业家、科技人才、职工群众心无旁骛、放开手脚干事创业。

牵头处室:领管处

责任处室:其他有关处室

(二十七)规范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深入实施国有企业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争今年整体达标率达到80%以上,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全部达标。聚焦提升组织力,结合实际优化党组织设置,在解决“大支部”“空白班组”“软弱涣散党组织”等问题上下功夫,做到应设必设、应建尽建。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推进党建课题研究成果转化,总结推广“书记论见”“党员积分管理”等基层党建经验做法,努力把示范变规范、把标杆变标准。

牵头处室:党建处

责任处室:其他有关处室

(二十八)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扎实抓好省委巡视、内部巡察、工作督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紧盯重大项目、境外投资、国企混改等关键环节,严惩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顽疾,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持续强党风、转作风,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证。

牵头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办、党建处

责任处室:产权处、财务监管处、规划处、改革处、人教处、督查处

(二十九)加强思想宣传工作。在全省国资系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新高潮,每半年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深入研究国资系统宣传领域重大工作。集中开展国有企业领导到大专院校上公开课专项行动,宣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成就、新经验,传播国企好声音,讲好国企好故事,树立国企好形象。

牵头处室:党建处

责任处室:领管处、机关党办、人教处、办公室

(三十)进一步提高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加强对委机关和系统企业“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工作,支持和保证“两代表一委员”依法履职。加强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权履责能力。加强对委机关和系统企业宗教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引导鼓励委机关和企业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认真履职尽责,做好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等工作。

牵头处室:法规处、人教处、党建处、领管处、离退休处

责任处室:其他有关处室

(三十一)切实维护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统筹做好企业发展、安全和稳定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稳定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要领域和重点对象,加强各类风险的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值守和预案演练,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整体提升危机管控能力水平。

牵头处室:维稳办

责任处室:其他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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