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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煤电集团出台《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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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盘江煤电集团印发《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要求涉煤企业和专业机构坚决扛起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重大责任,夺取2020年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全面胜利。

《方案》的制定,一脉相承贯彻落实3月3日全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盘江煤电集团工作会议精神和3月5日盘江煤电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要求。

《方案》提出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省委、省政府将2020年作为全省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的安排部署,针对本企业瓦斯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实施煤矿“通风系统、瓦斯地质、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防突防爆炸措施、瓦斯抽采及计量、监测监控系统提升”等六个瓦斯防治专项行动,建立瓦斯防治长效机制,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全面提升煤矿瓦斯治理能力。

《方案》指出,集团和各相关企业要对照标准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补短板、夯基础,全面实施通风系统、瓦斯地质、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防突防爆炸措施、瓦斯抽采及计量、监测监控系统提升等六个瓦斯防治专项行动,确保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方案》要求,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盘江煤电集团成立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任组长的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公司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涉煤企业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涉煤企业及所属煤矿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和落实每个专项行动的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职责。二要压实主体责任。涉煤企业要立即对照六个专项行动和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的9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实现瓦斯防治攻坚年目标任务。三要强化督办问责。盘江煤电集团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实行通报、提醒、约谈、问责处置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及个人,集团安委办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胡恒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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