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资委2017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要求,现将省国资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7年度,省国资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这个核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国资监管履职信息,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国企改革发展的知情权。一是加强领导。根据委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构成。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重新制定印发了《省国资委及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贵州省国资委公开信息审核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贵州省国资委公开信息发布协调暂行办法》、《贵州省国资委信息公开评议及考核暂行办法》等。三是加强载体建设。按照政务公开新要求,对门户网站重新规划改版,整合重要栏目板块,加强政务公开,并将门户网站迁移到“云上贵州”大数据平台,实现了政务共享,网站安全性能进一步提升。在“今日头条”申请“贵州国资”头条号,按时发布国企好信息,宣传国资好声音。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选派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贵州省政府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组织的地方国资委信息公开及新闻写作培训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载体及工作创新情况。2017年度,省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今日头条及其他新闻媒介主动公开国资监管领域信息共计1793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1017条、政务微博公开28条、政务微信公开53条、今日头条675条,其他方式公开27条。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7年,我委共接到建议提案交办件11件。其中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政协贵州省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8件。11件建议提案交办件中,除2件政协提案为省国资委主办外,其余均为协办。截至2017年6月30日,省国资委已将涉及的9件建议提案件办理完毕,另外2件由省委督查室交办的提案,按省委督查室要求于7月31日前办理完毕。我委及时将办理情况回复了主办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理的11件建议提案中,除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第296号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因涉及工作敏感信息不宜公开和政协贵州省十一届四次会议第95号、第96号、第309号、第343号、第496号委员提案因涉及工作秘密不作公开外,其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均通过省国资委门户网作了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度,省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回应公众关注热点5条,参加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1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或转载政策解读稿件17件。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省国资委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同比减少1件。其中,网络在线申请2件,信函申请1件,3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受理规定时限内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省国资委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致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情况
2017年度,省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共受理举报、咨询和建议信件106件,回复率100%。其中咨询建议共94件,举报投诉12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比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涉及到我委的几家监管企业,在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的门户网站上有相关信息,我委的门户网站没有及时给予信息公开;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不够及时,回应解读做得不够,离公众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公开的渠道较单一,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和今日头条公开得多,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得少;网上互动交流还不够,政务微博缺乏与公众的有效互动;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
下一步,我委将针对以上问题,有的放矢,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机关处室主动公开意识;二是注重信息公开实效及内容,加大对公众关注的热点及改革问题等的回应解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方法;四是加快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机制建设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公开效率和质量。
贵州省国资委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