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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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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5日至9月2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27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党委领学促学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重大会议精神等作为委党委会的“第一议题”,并结合实际落实贯彻措施。二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研讨发言、资料管理等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及党中央、省委重大会议、文件精神作为委党委会“第一议题”,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并认真结合实际和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在2020年第四季度中心组学习时组织领导班子、各处室负责人开展专题研讨和交流发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发展蓝图,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集中精力打好2021年开局战,不断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三是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书籍,发放给机关各支部,让全体党员学习,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组织系统企业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宣讲,委领导班子结合党建联系点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在国资系统内形成全面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五是教育引导委机关及系统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好用好“学习强国”,扎实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百名书记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六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总结反思存在的问题,对中心组学习发言材料提出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把关制度,杜绝抄袭、雷同现象。七是自2020年12月起,围绕工作报告、讲话稿、发言材料、汇报材料、公文写作等内容,组织开展写作能力提升培训,目前已组织开展4期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的公文材料写作水平。八是对2020年中心组学习资料进行整理规范,中心组学习资料实行清单式管理,将年度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研讨方案、学习考勤表、研讨发言材料、中心组学习总结等材料进行立卷归档、规范管理。

问题二: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二是制定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监事管理制度,组建国资监管中心,加强外部董事、监事选派和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了考核指标,健全了考核激励和任期激励等措施。二是认真抓好《贵州省省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监事专家库管理细则(试行)》《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监事会主席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监事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了外部董事和监事选派的制度制定工作。三是完成国资监管中心组建,将外部董事和监事委托国资监管中心进行管理,同时研究制定《部分企业外部董事、监事会主席配备工作方案》,经与省委组织部沟通酝酿,目前首批外部董事、监事会主席已配备到位。

问题三:对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监督和追责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二是加强监管企业核准投资事项和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调度检查。三是加强对批复投资项目管控,做好项目后评价工作。四是加大非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监管力度,对非主营业务投资项目严格审批备案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印发《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指引》,努力推动法治国企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二是修订完善《贵州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了出资人权责边界,明确了企业须报告的重大事项及报送程序,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提供制度遵循。三是严格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手续,落实企业集团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如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四是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指南》,规范监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请示文件及省国资委批复文件规范模板,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核、批复等相关流程。五是制定《省国资委规划投资日常监管工作规程》,实行月调度机制,主要监管投资额度完成情况,加强对监管企业规划投资的日常监管工作。六是2020年10月,重点对磷化集团、七冶集团、现代物流集团、西南能矿集团等4户监管企业非主营业务清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督促指导企业妥善处置好非主营业务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完成2020年度监管企业89户子企业非主业清理任务工作,完成率为100%。七是加大对非主营业务项目投资监管力度,对监管企业非主营业务投资项目,严格按单个项目投资金额超过100万元进行审批,对100万元以下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并加大对非主业投资报批和非主业清理督查力度,依据有关问题线索及移交意见切实开展追责问责工作。

问题四: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做好监管企业子企业“党建入章”工作。二是制定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一企一策”资产负债规模及资产负债率管控目标。三是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工作力度。

整改成效:一是对省管企业“党建入章”进行全面摸排,每月进行调度,严格核查督导,约谈了“党建入章”工作不力的8户企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重新开展新一轮子公司章程修订工作,进一步将最新规定列入章程修改内容,制定《省管企业公司章程参考文本(党的建设部分)》《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指导32户省管国有企业及所属各级独立法人公司按最新要求进行修订,对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党组织职责、运行机制、基础保障、重大事项前置讨论等党建工作要求进行重新明确,并按程序完善内部决策程序和工商登记手续。三是结合监管企业实际,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资产负债率管控目标,制定省国资委监管的全资及控股企业资产负债规模及资产负债率管控线,已于2021年2月9日印发实施。四是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与涉及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企业负责人签订清欠责任状,约谈清欠工作进展缓慢的3户企业分管负责人。

问题五: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和责任压实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制度。二是清退超标准报销费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贵州省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及党委班子成员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对党委及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二是机关党委建立和完善了机关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并在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及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后,由机关纪委及时开展预防提醒谈话。三是机关党委严格开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警示教育和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四是省国资委党委与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分析研判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点,做好监督管理。五是支付调用监管企业公务用车费用4950元,清退超过标准报销值班补助、误餐补助13007元,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贵州省国资委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国资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国资委加班误餐补助管理办法》,堵塞制度管理漏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问题六: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监管企业五年发展战略规划指导监管,认真对核准事项和规划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对监管企业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的指导监管,完成“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指导督促监管企业编制“十四五”战略规划。进一步修订完善《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规划和投资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明确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分解、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开展核准事项和规划执行情况检查制定依据。二是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将2021年确定为“委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通过实施思想淬炼能力提升行动、从严从细抓落实行动、领导领衔破解难题行动、机关运转提质增效行动、办事“零差错”“零差评”机关创建行动、“差错”“差评”责任倒查行动等六项行动,实现委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工作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转变委机关工作作风,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走深走实。目前《2021年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行动方案》已于2021年3月12日印发实施,正在按计划推进。

问题七: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有差距。

整改措施:结合省国资委国有企业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管、国企党建三大职责,按照“1+3”监督工作模式,建立监督任务清单、问题台账、问题整改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加强精准监督。

整改成效: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按照省纪委省监委赋予的职能职责,精准监督推动省国资委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同时结合省国资委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国企党建三大职责,按照“1+3”监督工作模式,建立监督任务清单、问题台账、问题整改台账、问题线索台账,确保监督目标明确,做到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一是针对省委第五巡视组指出的省国资委党委存在问题开展专项重点监督,紧盯巡视反馈的45个细化问题,提出整改建议29条,督促举一反三查找“巡视反馈问题+”问题11个,确保巡视整改“站位高、落点实、措施硬”。如,拓展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案件遗留工程项目处置的外延,举一反三,履行好监督的第一职责,开展遗留工程项目的专项监督。二是修订完善《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增加“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问题情况报告及被监督部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项目记录”等内容。三是及时研判处置省纪委省监委指定办理件,联合省纪委省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成立专案组认真开展问题线索查办。

问题八:党委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和省国资委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权责边界。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贵州省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对党委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的原则、程序、形式等进行明确细化,明确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修订完善《贵州省国资委工作规则》,对履行出资人职责职权行使进行了规定。二是修订完善《贵州省国资委党委会议制度》《贵州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厘清了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事项边界。三是制定《贵州省国有企业推动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深度融合“一任务两要点两清单”》《贵州省国有企业党委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及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初步厘清了权责边界。坚持党建工作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督促指导国有企业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和重要子企业制定了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进一步厘清,督促指导各国有企业严格对标对表,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抓党建促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问题九: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严格按规定做好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严肃开展组织生活活动。

整改成效:一是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小组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情况进行了1次全面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点对点进行通报,并限时完成整改。二是督促第四、五党支部按规定重新进行选举,机关党委对选举结果正式进行批复。三是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进一步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发扬斗争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5个党支部已于2021年3月12日前全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

问题十: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不强、担当不够,工作不深入。

整改措施:提高巡视整改认识,认真做好省委第九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规范文件档案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省委第九轮巡视反馈意见后,委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传达巡视反馈意见精神,专题安排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委党委针对巡视整改方案,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审定,并建立周调度机制,每周星期一调度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审议涉及巡视整改的制度建设等相关相关事项,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审定《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再次进行部署,确保尽早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四是针对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按照“强化收集、简化整理、细化检索、深化利用”原则,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档案管理机构对省国资委成立以来的非密档案进行清理,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认真进行整理,完成永久留存档案电子化和移交档案馆等工作,彻底解决档案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启动档案整理工作,正在收集各处室档案资料。

问题十一:推进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规范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按要求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高速集团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完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竣工审计完成后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清退工程质量保证金。目前竣工审计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竣工决算审计计划在2021年9月底结束,将在审计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工程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二是开磷集团矿肥有限公司(现磷化子企业)已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纳入磷化集团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欠整体工作,无分歧欠款已按规定在2020年11月15日前清偿完毕。

问题十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不够准、整改工作不扎实。

整改措施:一是学习国务院国资委、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厘清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之间权责边界。二是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加强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督促、指导。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三重一大”方面,进一步学习国务院国资委、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国资委职能职责定位的有关文件,并将相应内容纳入省国资委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贵州省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贵州省国资委党委会议制度》《贵州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晰委党委和企业党委的权责边界。同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财务相关规定,及时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针对问题检视照搬照抄方面,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召开2020年度党委民主生活会时,委领导班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肃问题查摆政治性,实事求是查摆问题,不以监管企业问题代替领导班子自身问题,并切实抓好查摆问题整改工作。三是针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问题,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尽快完成收尾工作,并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相关企业进度进行调度,目前首钢水钢、贵州汞矿、大龙经开区(一矿两厂)、茅台集团、物流集团、黔晟国资已全面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剩余省建筑院即将全面完成。

问题十三:党委领学促学作用发挥不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会议精神不全面不深入。

整改措施: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重大会议精神等作为委党委会的“第一议题”,并结合实际落实贯彻措施。

整改成效:一是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及党中央、省委重大会议、文件精神作为委党委会“第一议题”,在2020年第四季度中心组学习时组织领导班子、各处室负责人开展专题研讨和交流发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发展蓝图,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集中精力打好2021年开局战,不断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二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全面总结反思存在的问题,对中心组学习资料实行清单式管理,对领导班子发言材料提出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把关制度,坚持抓具体、抓深入,杜绝抄袭、雷同现象。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会议精神及重要政策文件精神”纳入《贵州省国资委党委会议制度》,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问题十四: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要求开展学习研讨,学习研讨资料大量缺失,记录造假。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研讨发言、资料管理、会议记录等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自2020年12月起,围绕工作报告、讲话稿、发言材料、汇报材料、公文写作等内容,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培训,目前已组织开展4期专题培训,有效提高了大家的文字写作水平。二是对2020年中心组学习资料进行整理规范,将年度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研讨方案、学习考勤表、研讨发言材料、中心组学习总结等统一进行归档,规范学习档案管理。三是对会议记录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必须在会议现场进行记录,并把会议召开全过程、发言情况等原汁原味进行记录,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问题十五: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进一步做好监管企业子企业“党建入章”工作。

整改成效:对省管企业“党建入章”进行全面摸排,坚持每月调度,严格核查督导,针对“党建入章”工作不力的酒店集团等企业进行约谈,及时启动新一轮子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将最新规定列入章程修改内容,根据《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制定了《省管企业公司章程参考文本(党的建设部分)》,督促企业按最新要求进行修订,重新明确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党组织职责、运行机制、基础保障、重大事项前置讨论等,并按程序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和工商登记工作。

问题十六:履责不到位。

整改措施:按规定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省委宣传部文件要求,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总结。二是全面总结2020年国有企业政治生态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组织学习有关文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情况。

问题十七:责任监督有缺失。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工作,严格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工作,严格按要求将意识形态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认真组织召开省国资委党委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问题十八:没有制定新媒体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制定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管理。

整改成效:制定印发《贵州省国资委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针对信息资源、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明确了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的管理,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问题十九:省国资委对企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指导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对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未及时进行分析指导。

整改措施:加强监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指导,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整改成效:一是坚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国企系统落实落地。二是组织10个督查组对全省系统企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出的问题均反馈给相关企业进行整改。三是制定《贵州省省管国有企业党委抓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把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到了2020年度系统企业党建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坚持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86810770;电子邮箱gzw_b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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