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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领导 厘清权责边界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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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近年来,黔源电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贵州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党建引领发展、以改革释放动能、以创新激发活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围绕党的领导更好融入公司治理的问题,黔源电力开展了深化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工作。

一、主要做法

黔源电力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首要任务,通过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切实推动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深化治理结构建设,成立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挂帅,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公司办公室负责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及“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日常工作,证券管理部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建设日常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掌握国企改革新动态。向集团公司系统部分单位学习,积极借鉴相关经验。召开座谈会,分析制度运行现状,找问题、查短板,征求意见建议,明确工作方向。

(二)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措施,同时加强与集团公司沟通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在认真调研、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修订《党委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议事主体规则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构建“三横三纵”制度体系框架;主要目标是通过2—3年努力,积极探索具有黔源特色、国企特点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为建设一流企业提供有力保障;力争到2022年,实现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体系基本完善,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机制更加健全,企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董事会运作更加规范、经营层管理更加高效、监事会监督更加有效,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基本建成。

(三)加强党的领导,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深入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严格规范党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行为和行权方式,强化权利责任对等,确保职责明确、运行规范、机制完善,注重各治理主体的流程建设和相互衔接,确保连贯统一、高效融合。一是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党委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按照“依法合规、权责对等、运转协调”的工作原则,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和企业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用穷举法梳理出党建、干部、战略、改革等19个方面147个重大决策事项,其中,涉及落实党和国家重大专项任务、党的建设和干部任免等方面的35项由党委直接决定;其他105项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策或经理层按授权决策;7项由经理层直接决策,各治理权责事项实现清单化管理。在完成党组织“嵌入”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主动做好“融入”文章,积极探索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的实现途径。二是完善经理层日常工作机制。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充分保障经理层依法经营的权利、充分履职的空间,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经理层的活力。规范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方式和程序,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三是建立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前置“1+2”决策机制。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前置“1+2”决策机制是指,经营管理重大事项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之前,先由有关部门开展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合法性审查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合规性审查由主办部门负责,依据事项的一般、重大程度,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确保党委会依规依法决策,防范经营管理决策风险,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效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职能部门审核把关作用。

(四)健全制度机制,构建“三横三纵”制度体系框架。把制度建设作为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目标是构建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党委会、董事会、股东大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议事决策制度为基础,战略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风险防控管理、审计管理为支撑的制度体系,努力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集团公司制度体系框架建设统一要求,对近年来出台的与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坚持立改废并举,结合公司管控体系建设实际,构建横向由一、二、三级业务领域组成,纵向由基本制度、一般性制度和实施细则三个层级组成的“三横三纵”制度体系框架,确保治理主体运行顺畅、无缝衔接。二是着力规范运行流程。规范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和“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确保闭环管理,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决策流程相融合,完成国资监管“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管深化开发项目,实现决策议题的起草、审批、上报国资委和归档的全流程网上流转、全过程在线监督,以信息化实现过程留痕、全程管控,推动管理全面升级。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流程,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及废改立工作,成立以制度委员会为平台的统一审核工作机制,基本建成公司现代化制度体系。三是抓好制度执行。加大制度宣贯力度,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开展规章制度宣贯活动,每年制定制度宣贯计划,举办“黔源法治大讲堂”,把制度学习培训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必修课。坚持以上率下,公司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带头执行制度。今年,在OA系统上线“三重一大”运行管理系统,累计向国资委监管系统上传决策制度50项、决策会议1024次、议题3824个,信息填报质量获集团公司办公室通报表扬。组织对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清理,共保留288项、废止或停止24项。定期对公司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把“三重一大”等重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成员公司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党内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让制度“长牙”,强化制度的刚性。

二、主要成效

黔源电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论述,在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领导作用的具体实践中,通过将党的领导“融入”到各治理环节,将党的组织“内嵌”到各治理结构中,各方面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强化了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牢牢把握“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充分融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贵州省委省政府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大部署在企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提升了公司治理能力。厘清了各主体的权责边界,健全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独立监督,经理层负责落实”运行模式,公司法人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规范,进而保障了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实。三是增强了风险防控能力。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落实前置程序,强化党委把关,规范了经营投资决策程序和行为,强化了人财物的管理,既防止前置走过场、摆样子,又避免代替董事会、经理层直接决策指挥,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今年以来,召开党委会26次,重大决策事项176项。其中,50项议题经党委前置把关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经理层决策。

三、主要体会

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一是必须坚持国企“姓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保证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二是必须坚持权责对等。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各主体的权责行为,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保障各主体有效履职,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及职工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实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三是必须坚持激发企业活力。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落实党委把关定向作用,推动董事会成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中心,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一系列改革,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起来,发挥国有企业独特政治优势,不断激发制度活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才能推动国有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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