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库-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后,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如何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 2021-06-29 来源信息: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要按时足额支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地方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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